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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心理衛生科-約僱職務代理人

張貼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等:

 

職系: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預定錄取人數:

1

機關(單位):

心理衛生科

應徵開始日期:

113/04/23

應徵結束日期:

113/05/07

徴才條件:

  1.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具醫事、護理、生技、公共衛生及食品等相關學系畢業者尤佳。
  2.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報表統計彙製等技能,具備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特殊族群處遇、心理及精神衛生等相關業務。
  2. 規劃與執行強化社會安全網相關政策與方案。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方式:

邱先生     電話:02-22577155分機2780

報名手續:

意者請備齊「資格審查」欄之資料,於113年5月7日前以親送或掛號寄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心理衛生科邱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2780),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心理衛生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資格審查:

  1. 甄選報名表(附件下載,報名者務必簽章,未簽章視同資格不符)。
  2. 學經歷證件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5. 其他審查資料(無者免附)。

說明: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初審審查(勿以其他格式、樣式呈現及裝訂),一式4份,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以棄權論,概由當事人負責。

甄選方式說明:

合於初審條件者另於網站公告並電話通知面試時間,不合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備註事項:

  1. 本職缺以250薪點僱用,月支報酬33,750元,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該職缺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2. 本項甄選之職缺得由本局就應徵人員甄選結果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3. 本次公開甄選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員(為正取人員2倍),未能立即遴用者將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補派。

張貼日期:

1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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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甄選報名表.odt 27 1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