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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板橋區自本(112)年3月10日起列為腸病毒高風險區

本市板橋區自本(112)年3月10日起列為腸病毒高風險區,該區幼兒園、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以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如有收托非住宿型6歲以下兒童者,於1週內同一班級或無法區分班級之同一收托單位有2名以上(含2名)幼學童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感染或疑似感染手足口症、疱疹性咽峽炎或腸病毒時,該班級或無法區分班級之同一收托單位應停止上課7日,請相關單位加強腸病毒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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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pdf 275 781KB
教托育人員腸病毒工作手冊.pdf 206 370KB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前兆病徵自我檢查表.pdf 167 128KB
新北市國小及幼兒園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pdf 172 7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