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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衛科-徵才訊息 (約聘個案管理員)

心理衛生科徵才訊息 (約聘個案管理員)

張貼機關名稱:

心理衛生科

職等:

 

職系:

 

職稱:

約聘個案管理員

預定錄取人數:

13

機關(單位):

心理衛生科

應徵開始日期:

112/3/16

應徵結束日期:

112/3/31

徴才條件:

  1. 進用人員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
  1. 符合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或與前揭科系相關科系之學士學歷。
  2. 符合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 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藥癮個案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者。
  1. 熟諳電腦操作、積極、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
  2. 可配合本局於本市轄內進行家訪者,備駕照者佳。
  3.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1. 辦理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含入監銜接輔導、追蹤輔導(含家訪、電訪及面訪)、毒品防制衛教宣導、戒毒成功專線接聽等。
  2. 毒品危害防制業務計畫執行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各區衛生局心理衛生科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

聯絡方式:

劉先生   電話:22577155分機2792

甄選方式說明:

  1. 筆試50%、面試50%
  2. 筆試科目:公共衛生學概論(含毒品危害防制)

錄取通知:

合於初審條件者另於網站公告並電話通知筆面試時間,不合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備註事項:

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共一式四份(請以A4格式):

  1.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請依附件格式撰寫並親筆簽章,亦請詳實填具有無外國國籍)、國民身份證影本(正、反面)、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等一式四份
  2. 請於112年3月31日前寄(送)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心理衛生科 劉先生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不另行通知,並請於信封上註名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藥癮個案管理員。
  3. 本職缺係計畫性質,薪資比照計畫核定,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專業人力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薪資說明如下:
    1. 具學士學歷者、護理專科學歷者及社工師考試資格者以約聘六等二階月支薪為39,960元(薪點296),具碩士學歷者以約聘六等三階月支薪為42,120元(薪點312),上述人員如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以約聘六等三階月支薪為42,120元(薪點312),薪點計算以1薪點等於135元計算,並依據行政院人事總處函釋或公告調整,如每月執行家、面訪額外支給700元風險加給。
    2. 視當年度服務月數按比例支付1.5個月年終獎金,每年度視考績予以調薪,本局須負擔勞健保及6%勞退金。
  4. 本項甄選之職缺為預估缺,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甄選結果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5. 本次公開甄選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38,未能立即遴用者將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補派。

張貼日期:

11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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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衛科甄選報名表.odt 16 1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