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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新北市飲酒減量醫療戒治服務計畫

 

計畫目的:藉由補助酒癮個案酒癮治療費用,降低其就醫經濟負擔,提升治療動機,同時促進醫療機構投入酒癮醫療服務,強化酒癮醫療服務內涵,提升治療效果;透過酒癮治療協助個案減少酒精使用、改善身心健康,進而預防復發,重返健康生活,減少酒癮問題對公共衛生與社會治安之危害。
公告事項:
一、計畫期間內具下列資格之一,並備有衛生福利部藥酒癮醫療個案管理系統(下稱管理系統),且治療團隊包含精神科專科醫師、護理人員、心理師或社工師等專業人力,皆得與本局締約。
 (一)經衛生福利部評鑑或本局督導考核合格,並設有精神科門診或精神科病房之醫院。
 (二)經本局督導考核合格,並設有精神科門診之診所。
 (三)經衛生福利部指定之藥癮戒治醫療機構。
二、計畫期間: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三、服務對象:
 (一)自願接受酒癮治療,並符合本國中央健康保險投保資格者(含經各網絡單位轉介者,但不含轉介執行法律規定之酒癮治療)。
 (二)法院裁定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之戒酒治療者。
 (三)緩刑附帶條件、禁戒處分、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受酒駕吊銷駕駛執照重新申請考照要求之酒癮治療等,且領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經地方政府單位開立之經濟困難相關證明(不含清寒證明)之經濟弱勢者。
四、服務項目:含住院、初診、門診(複診)、個別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家族治療及個案管理服務等。
五、服務經費如已透過本案申請,則不得重複向其他經費來源申報或向服務對象收費,一經查獲重複收費屬實,將全額追回重複收費之給付金額,經費核銷方式及其他規定詳如計畫說明書。

 

本局公告訊息

109年度新北市飲酒減量醫療戒治服務計畫公告影本

檔案名稱 下載數 檔案大小
109年說明書-(附件1)服務統計明細表..xlsx 286 11KB
109年說明書-(附件1)服務統計明細表..ods 319 15KB
109年說明書-(附件3)行政契約書.pdf 285 176KB
109年說明書-(附件2)費用申請明細表.ods 311 5KB
109年說明書-(附件1)服務統計明細表..ods 322 5KB
109年說明書-(附件2)費用申請明細表.xlsx 265 11KB
109年度新北市飲酒減量醫療戒治服務計畫說明書.pdf 1715 66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