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醫院及診所自費COVID-19抗原快篩」之申請
「社區醫院及診所自費COVID-19抗原快篩」之申請因應COVID-19疫情,民眾因工作、出國及其他因素,有自費抗原快篩之需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開放無 COVID-19 相關症狀或 TOCC 相關活動史等,且有自費抗原快篩需求之民眾,得至社區醫院和診所進行自費檢驗。
旨揭院所有意願提供自費抗原快篩服務者,須依旨揭自費抗原快篩指引自我查檢。另需檢附下列資料,報請所在地衛生局核定。
1. 申請函。
2. 社區醫院及診所自費COVID-19抗原快篩自我查檢表、醫療院所工作人員之工作內容/業務分配表及檢附通過認證時數證書-4小時(附件1-3)及相關佐證資料。
3. 收費標準及成本明細。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10年7月28日新北衛疾字第1101355365號函.pdf
附件1-新北市-社區醫院及診所自費COVID-19抗原快篩自我查檢表.doc
附件1-新北市-社區醫院及診所自費COVID-19抗原快篩自我查檢表.pdf
附件3-線上學習「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選課簡易說明及列印證書.pdf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