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衛生
DINP會被人體迅速代謝,72小時內有85%由糞便中排出,其中主要是在前24小時排出;其餘部分則由尿液排出。
1.塑化劑DINP對動物的急性毒性比塑化劑DEHP低,目前並未被我國環保署列為毒性物質。歐盟將塑化劑DINP列為環境荷爾蒙,美國及日本則未將塑化劑DINP列為環境荷爾蒙。
2.並非所有鄰苯二甲酸酯類塑化劑都具有相同的毒理特性。與塑化劑DEHP相比,塑化劑DINP幾乎不會影響實驗動物的生殖或發育。
3.經研究發現塑化劑DINP無遺傳毒性。在大鼠和小鼠長期飼養的研究,發現塑化劑DINP對肝臟和其他器官具有毒性,可增加肝細胞腺瘤的發生率,但這些影響只發生在囓齒目動物身上,並不適用於人類。
1.我國環保署已於88年公告將塑化劑DEHP列為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予以列管。
2.衛生福利部亦參照國際間對食品塑膠包裝之管理規範,於99年11月22日公告檢視「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增訂塑膠類中塑化劑DEHP之溶出限量標準為1.5 ppm以下,而食品中則不得添加塑化劑DEHP。
1.環境荷爾蒙泛指「來自環境的內分泌干擾物質」。
2.一些人工合成化學物質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後,透過食物鏈再回到我們身體(或其他生物體內),它可以模擬體內的天然荷爾蒙,干擾荷爾蒙作用,進而影響身體內的最基本的生理調節機能,又環境荷爾蒙化學污染物可經由母乳傳給下一代,因此環境荷爾蒙可能會影響生物體的生殖機能與發育。
1.塑化劑DEHP對動物的急性毒性低,在高劑量時會影響大鼠的生育系統與提高發生肝臟腫瘤之機率,但對人類影響為何,目前還未有科學證據證明。
2.國家癌症研究中心(IARC)將塑化劑DEHP歸類為第2B類致癌物,即確認為動物致癌物,但人類資料尚不充分。
3.塑化劑DEHP毒性不高,屬於環境荷爾蒙的一種,可以模擬動物體內的天然荷爾蒙,影響內分泌系統的正常運作。
1.塑化劑如果進入人體,大部分的塑化劑DEHP及其代謝物會經人體代謝途徑,如尿液及糞便排出體外。
2.於猴子動物試驗之結果顯示,攝入的塑化劑DEHP及其代謝物大部份會於24~48小時由尿液或糞便排出。
起雲劑是一種可幫助食品乳化的食品添加物,常添加在運動飲料、果凍及優酪乳粉末等食品。合法的起雲劑不會使用塑化劑,少數不肖業者為了降低成本及增加產品穩定性等原因,而惡意以塑化劑DEHP取代合法的食品添加物。
衛生福利部已於101年9月21日公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試驗項目及溶出試驗之標準,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物等源頭之生產商或供應商應先進行塑化劑含量監測試驗,所有與食品直接接觸之塑膠材質設備、器具、容器及包材,均應確認是否符合上開衛生標準,針對塑膠材質訂定8種塑化劑(DEHP、DBP、BBP、DIDP、DINP、DMP、DNOP及DEP)之材質未符合規定者,均要求業者要下架回收。
1.塑化劑用途很廣,各國在工業上大量製造與運用,因而對環境造成不小的汙染,且塑化劑可透過飲水、食物鏈等途徑而被我們攝入體內。
2.依據各國包括英國、美國、瑞典、加拿大、日本、韓國及我國相關研究與調查結果,顯示透過飲食而攝入塑化劑之情形普遍存在,國人每日自食物攝入塑化劑的量約為1.029 mg。目前衛生福利部公告檢視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增訂塑膠類之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等其塑化劑之溶出限量標準為1.5 ppm 以下,而食品中則不得添加塑化劑,另新增專供三歲以下嬰幼兒使用之食品器具及容器,不得添加塑化劑。
1.真空包裝即時食品應依冷藏及冷凍即時食品性質,於外包裝正面明顯易見處,標明「須冷藏」或「須冷凍」等字樣。
2.另食用前應充分加熱過,以確保食用安全品質之首要。
3.請勿購買來路不明且未完整標示之食品。
除健康食品及食品添加物之外沒有違規,所有食品均不得標示衛署字號。依據衛生福利部(改制前為行政院衛生署)94年2月4日衛署食字第0940401165號函說明四(五):「自94年4月1日起,所有食品廣告均不得引述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同年7月1日起,食品不得標示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倘若食品標示及廣告經查獲有違規引用本署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字樣之情事,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處分,並公布業者名單。」
1.培林(ractopamine)是瘦肉精其中的一種,許多國家准許用於動物以增加體重、畜體貧瘠及飼養效率的改進。培林屬於一種類交感神經興奮劑,原用於治療人類氣喘,惟效果不彰。之後發現添加飼料中於餵食動物,可促進蛋白質合成且加速脂肪轉化分解,使動物更健美。國內於2006年公告禁止使用培林,而合法使用培林的國家,均訂有限量標準,正常使用情況下不致於發生中毒。
2.為避免含有瘦肉精之肉品流入市面,造成消費大眾食品安全疑慮,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加強針對轄內大賣場、超商、肉品進口業者等廠所進行生鮮肉品稽查抽驗,相關結果均公布於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ntpc.gov.tw。
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加強輔導各業者做好自主管理,應清楚標示肉品產地來源。標示方式得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辨明的方式,或於店家門口告示、立牌、菜單上標示。另提醒民眾選購生鮮肉品時,最好優先考慮具有優良標誌之產品,或是選擇有品牌且信譽良好廠商所生產之產品,以確保自身權益。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業於104年7月14日於市政會議正式通過「新北市檢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之修訂,並於104年7月29日發布,對於檢舉獎金發放有重大突破,明訂現職或曾為員工檢舉不法重大案件,檢舉獎金發放比率提高,俾利提升民眾舉發違規食品意願,打造安心飲食環境。
檢舉得以書面、口頭、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為之,檢舉人須提供個人姓名、聯絡方式、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址,以及涉嫌違法者之姓名、場所名稱、公司、商號名稱、產品名稱、廣告內容、地址、負責人姓名、時間及違法情節之具體事證。但負責人姓名不明者,得免記載。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現場稽查時,如業者生產、加工之食品有安全衛生之虞時,可進行抽樣檢驗,並現場清點涉嫌食品就地封存;檢驗結果不符衛生法規時,將依法處分並將封存食品予以銷毀。另對於未登記之食品工廠均通知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依違反工廠管理輔導法處辦。
食品廣告並無事先送審機制,惟其不得宣播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產品廣告且衛生福利部108年6月12日衛授食字第1081201549號令發布「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提供業者製作廣告及自主管理之參考。
1.勿食用已經過期或外觀膨漲、生鏽或凹陷的罐頭。
2.肉毒桿菌素可以被高溫殺死,自家醃製食品最好煮食至少10分鐘。
3.家庭自製或販售之醃製農產品應該儲存於冰箱中。
4.肉毒桿菌可以存在自然環境中,1歲以下的嬰兒應避免餵食蜂蜜。
5.勿施打未經檢驗合格的肉毒桿菌之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