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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卡病毒感染症Q&A

茲卡病毒(Zika virus)為黃病毒的一種,目前被認定為是由蚊子傳播的蟲媒病毒,最早是在西元1947年於烏干達的茲卡森林中分離出來。過去只有少數人類病例的報導,直到西元2007年在密克羅尼西亞聯邦的雅蒲島爆發群聚疫情,才有比較多對這疾病的認識。且茲卡病毒可依據基因型別分為亞洲型和非洲型兩種型別,在中非、東南亞和印度等都有發現的紀錄。

目前疫情主要集中於中南美洲,歐洲及美加地區亦有零星境外移入病例發生。疾病管制署已經提升中南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亞洲地區馬爾地夫、泰國等40國/屬地之旅遊疫情建議至第二級警示(Alert),另提升東南亞柬埔寨、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及非洲加彭等5國為第一級注意(Watch)。

病媒蚊對於叮咬對象並無選擇性,故前往或居住在茲卡病毒流行地區的民眾都有可能被帶有病毒的病媒蚊叮咬,沒有茲卡病毒抗體的人都有可能受到感染,尤其以懷孕婦女(任何孕期皆有其風險)為高風險族群。

近期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巴西同時發現新生兒小頭症的病例遽增,雖然新生兒小頭症與茲卡病毒之關聯性尚待證實,仍建議任何孕期的婦女特別注意,暫緩前往流行地區。

懷孕婦女如有茲卡病毒感染症流行地區旅遊史,且於旅遊期間或之後2週內出現疑似症狀,除儘速通報並採檢送驗,必要時應進行胎兒超音波檢查,確定胎兒是否有小頭畸形或顱內鈣化的情形發生,以利後續產前檢查追蹤;若有流行地區旅遊史但並無出現疑似症狀,則無需採檢送驗,但可考慮進行胎兒超音波檢查以評估及確認胎兒是否有小頭畸形等異常狀況,如有異常則再進一步採檢送驗。

小頭症是一種神經性的障礙,它指的是一個人的頭圍相對於其年齡與性別的平均值小三個標準差以上的狀態,造成小頭症原因可能有母體懷孕期感染病原、藥物攝取及母體環境暴露等。一般而言,罹患小頭症的嬰幼兒常常會有生長發育遲緩及相關認知障礙等。

沒有,建議症狀治療,如需退燒,請勿使用aspirin或任何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s (NSAIDs)。

感染者在發病時期,血液存在有茲卡病毒,此時如被病媒蚊叮咬,病毒將在病媒蚊體內增殖15天左右,進入蚊子的唾液腺,就具有傳播病毒的能力,而當牠再叮咬其他健康人時,另一個健康的經過約3至7天的潛伏期後,開始發病。此外,茲卡病毒也有可能經由輸血感染、母嬰垂直傳染(可能造成小頭畸形)及透過性行為傳染。

一旦不慎遭受茲卡病毒感染,典型症狀包括:發燒、紅疹、關節痛、關節炎、非化膿性或充血性結膜炎等,其他常見症狀為頭痛、後眼窩痛、肌肉痛、厭食、腹痛及噁心等,與登革熱相比症狀較輕微。

目前對於茲卡病毒尚無疫苗及治療特效藥。不過,一般而言,只要透過適度的支持性療法——包括獲得充足的休息、非阿斯匹靈類的解熱劑解除部分不適感、補充足夠的水分。通常在感染後一週左右就可自行痊癒。若孕婦經確診感染為茲卡病毒感染症,應每4週定期進行胎兒超音波檢查,以追蹤胎兒生長情形。
 

茲卡病毒感染目前被認為是斑蚊所傳染的蟲媒病毒,無疫苗或藥物治療,因此避免蚊蟲叮咬是最主要的預防方法。在流行區域可以使用防蚊液,在使用防蚊液時,如果同時有使用防曬乳液或化妝品,防蚊液要噴在最外層,衣物上不是噴皮膚的防蚊液,而是使用含有Permethrin的衣物處理劑噴灑較佳。
由於病媒蚊對於叮咬對象並無選擇性,一旦有茲卡病毒進入社區,且生活周圍有病媒蚊孳生源的環境,就有茲卡病毒流行的可能性。所以,民眾平時應做好病媒蚊孳生源的清除工作,以及使用紗窗紗門隔絕蚊蟲,較有保障。
此外,因為茲卡病毒有可能透過輸血及性行為傳染,衛生局建議離開茲卡病毒流行地區依循「1+6原則」:暫緩捐血至少1個月,男女無論有無症狀,都應採取安全性行為及延後懷孕至少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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