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訴受理窗口:
- 口頭申訴:向秘書室主管。
- 電話申訴:02-22577155#3161或3163。
- 信箱申訴:ntpc24108@ntpc.gov.tw。
2.受理申訴方式及流程機制如下:
- 派駐勞工若有權益受損情形,得以電話、書面或信箱方式向本局秘書室提出申訴,並提供具體事證,如以書面提出時,應載明具體申訴事項、姓名、服務科室名稱、聯絡方式(含電話、住址、電子郵件等)。
- 向本局秘書室提出申訴者受理後將請用人單位妥適處理(申訴內容,進行查證及檢討)。如履約廠商有違反勞動相關法令,將統一由秘書室轉請勞工主管機關依法查處。
3.申訴流程圖:詳如附件。
相關附件
| 檔案名稱 | 格式 | 檔案大小 |
|---|---|---|
| 1003派駐勞工申訴受理管道及申訴流程圖.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