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醫療、警消及其他相關人員因執行職務意外暴露愛滋病毒事件之處理流程
1.請依新北市oPEP流程圖表(附件1)進行相關處置
2.因執行職務意外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oPEP)通報單(附件2)
3.新北市愛滋病指定醫院(附件3)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t-5dv2y4iBsgbdOBi5CJ1g
4.因執行職務意外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oPEP)補助費用申請注意事項(附件4)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uo89XT3izngK6IY0wv8BNg
5.可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線上教育訓練課程 「因職業執行業務時,如何保護自己免於愛滋病等血液傳染疾病感」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44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