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電子煙回收點及投遞資訊
為守護國民健康,衛生福利部推動《菸害防制法》修法,將持有類菸品(如電子煙)納入行政罰,並規劃於修正條文施行後提供1個月緩衝期,讓持有者於期限內自主妥善處理電子煙。
本市於衛生所等處設置電子煙回收點及專用回收桶。持有電子煙之民眾,可於回收期限內至新北市指定回收據點免具名自主投遞。
【新北市電子煙回收點一覽表】(請點選開啟回收點資訊)
投遞須知
**回收期限:**自115年9月8日起至《菸害防制法》修正條文施行後1個月緩衝期屆滿。
**全程不記名:**無須具名或提供任何個人資料。
**投遞時間:**請於各回收點機關開放時間前往投遞。
**安全提醒:**投遞前請確認機身及煙油已妥善包裝,避免煙油外漏、碰撞或其他危險。
專業戒菸諮詢資源
吸菸及使用電子煙均會對健康造成危害,拒絕使用並及早戒除,可降低健康風險。若您或親友有戒菸需求,可善用以下戒菸服務:
**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
**本市戒菸服務機構:可至「戒菸治療與管理網站」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