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昨(6)日新店耕莘醫院發生病患情緒激動、於門診區域毆打醫院人員致傷乙案,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達高度關切與嚴正譴責。衛生局強調,醫療機構為救治生命之專業場所,絕不容許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危害醫護與行政人員的人身安全;對於醫療暴力,市府態度堅定,一律「暴力零容忍」,並全力支持院方與受害人員依法提告、追究法律責任。
衛生局表示,已獲報醫院通報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並請醫院針對受傷的工作人員提供完善的醫療照顧與心理撫慰。同時,衛生局已與轄區警察局建立通報與緊急應變聯絡機制,警政單位將全力配合蒐證移送,依法嚴辦。
衛生局特別重申,依據《醫療法》第24條及第10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醫療業務之執行。若涉及對醫事人員或急診/門診工作人員施暴,可處 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30萬元以下罰金。
醫療人員每日恪盡職守、照顧民眾健康,其安全宜受全體社會尊重與維護。衛生局呼籲廣大市民朋友,就醫時請保持理性並體諒醫護同仁辛勞,共同打造安全、尊重的就醫環境。市府亦將持續督導轄內各醫療院所強化安保機制與警政連線,全面維護第一線醫護人員的執業安全與民眾的就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