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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查獲密醫為病患插針衛生局會同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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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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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民宅地下室當場查獲密醫為病患插針 衛生局會同檢調偵辦
【新北市訊】新北市板橋區國光路某處民宅地下室,遭檢舉涉嫌執行針灸密醫業務。新北市政府衛生局9月27日配合檢警前往稽查,當場查獲未具醫師資格的劉姓負責人正在為2名民眾針灸,另查扣50餘份病歷資料及未使用的針灸針16盒、藥品162罐,全案由新北地檢署依醫師法偵辦。
衛生局表示,稽查同仁會同員警前往現場稽查時,見屋內一名女性腳上插有4支針灸針,另有一名男性趴於床上,背上同樣插著針灸針,因劉姓負責人未具醫師資格,依醫師法第28條規定,不具合法醫師資格者擅自執行診斷、治療等醫療業務,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30~150萬元的罰金。
衛生局呼籲民眾,如有就醫需求,應至合格之醫療院所尋求專業合格之醫師協助,切勿聽信不具醫師資格之人員說法或尋求治療;勿貪小便宜,為了省小錢卻造成健康的損失,反而需花費更多的金錢及時間彌補,得不償失。


資料詳洽: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楊耀城科長電話:2257-7155分機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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