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貴院(所)配合旨揭實施時程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於機構網站公開產前遺傳診斷、血液細胞遺傳學或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等疾病篩檢(以下簡稱新生兒篩檢)之收費金額,如該金額另包含行政、採檢等其他費用,應明確列出其中「檢驗費」之金額,其中新生兒篩檢檢驗費為新臺幣750元。
(二)上開三項檢驗,採檢醫療院所之行政、採檢等其他費用,請向民眾詳加解說同意後,由民眾自付;金額視各醫療院所收費額度而定,惟其自費收費標準,須依醫療法相關規定辦理報備事宜。
二、旨揭方案相關內容已公告於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首頁>健康主題>全人健康>孕產婦健康>生育健康與預防>遺傳疾病防治https://gov.tw/Dtz),請逕行下載參閱。
三、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業務聯繫窗口:
(一)產前遺傳診斷及血液細胞遺傳學檢驗補助,請洽衛生福利部黃先生,連絡電話:(04)2217-2200分機2264。
(二)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等疾病篩檢補助,請洽衛生福利部王小姐或藍小姐,連絡電話:(04)2217-2200分機2264及2271。
(三)資訊系統相關問題,請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之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259-1971分機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