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衛生檢驗申請公告
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食品業者做好產品品質自主管理,防止不良商品流入市面,以保障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市民之飲食安全、健康及守法業者之權益、商譽,本市市民與位於本市合法設立之公司、行號及工廠,得向本府衛生局申請辦理食品衛生檢驗服務。基於使用者付費及公平原則,並參考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民間檢驗機構辦理食品衛生檢驗項目及收費基準,爰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新北市食品衛生檢驗收費標準」。
檔案名稱 | 下載數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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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令.pdf | 97 | 472KB |
新北市食品衛生檢驗收費標準條文.pdf | 332 | 36KB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辦理食品衛生檢驗申請作業要點.pdf | 121 | 448KB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衛生檢驗注意事項.pdf | 110 | 371KB |
委託書.pdf | 130 | 157KB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衛生檢驗申請同意書_20220622更新.odt | 121 | 25KB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衛生檢驗申請同意書_20220622更新.pdf | 109 | 530KB |
食品衛生檢驗公告檢驗方法列表_20220622更新.pdf | 151 | 394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