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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健康管理科-約用營養師 正取: 1人;備取: 2 人

職缺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

人員區分

■其他非編制人員

職稱

約用營養師

名額

正取: 1人;備取: 2 人(候用期限:5月)

進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計畫經費用罄或計畫結束

資格條件

1.具備中華民國營養師資格(請檢附證書正反面影本)

2.具營養相關工作經驗、糖尿病衛教師或長照Level1證照等資格尤佳。

3.具備基礎電腦文書處理相關能力。

4.具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原住民尤佳。

5.限本國籍者,且不得具有雙重國籍身分。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事,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7.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相似職務,請於到職前完成解任登記)

工作項目

執行社區營養推廣中心相關工作:

1.營養推廣中心設立及維護。

2.執行營養諮詢門診、營養風險篩檢及諮詢衛教。

3.營養不良個案追蹤與管理。

4.至社區據點等處辦理團體營養教育。

5.輔導社區據點及餐飲業者高齡友善健康飲食。

6.輔導餐飲業者加入健康地圖、營養衛教宣導及行銷。

7.整合性預防及延緩失能計畫及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

45,624元(享勞、健保及年終獎金-依在職比例計給)。

公告期間

114年5月15日至114年6月2日

注意事項

  1.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備齊):
    1.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營養師甄選報名表,並以A4直式橫寫,日期請以民國格式填寫,(附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2. 營養師證書及考試及格證書、執業執照正反面、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學經歷證件影本或相關服務證(明)照,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一式3份,於114年6月2日17時前郵寄或親送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健康管理科許小姐收(以實際收件時間為主,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健康管理科營養師」。
  2. 甄試方式及日期:
    1. 合於書面審查條件者另行通知,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2. 筆試面試時間將另行通知,甄選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
  3.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 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擇優備取6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3. 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 工作地點: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
  5. 工作時間:每星期一至星期五(另需配合平常出差及例假日及晚間加班)。
  6. 聯絡人:許小姐、聯絡電話:22577155轉1763
檔案名稱 下載數 檔案大小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營養師甄選報名表.docx 11 20KB
  • 資料更新:114-05-16 10:48
  • 資料維護:健康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