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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高齡及長期照顧科-(約聘人員)一般區-照顧管理督導甄選

張貼機關名稱:

高齡及長期照顧科

職稱:

(約聘人員)一般區-照顧管理督導

錄取人數:

5人(得擇優備取2名)

機關(單位):

 

應徵開始日期:

113/4/13

應徵結束日期:

113/4/22

徴才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具下列條件之一

(1)擔任照顧管理專員工作滿二年以上者。

(2)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

、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或前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相關專業研究所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者。

(3) 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5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辦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執行以下工作(1)提升長照 2.0服務使用率(2)監測並督導照專經營在地長服務資源網絡執行成效之評估(3)規劃照管分站之設置,以提升照管服務之可近性(4)監測及維護照管人員的品質(5)辦理主管交辦事項(6)調解民眾陳情案件。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高齡及長期照顧科或其照管中心分站

聯絡方式:

宋小姐 電話:2257-7155分機3669

甄選方式說明:

採面試方式進行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公告於本局網站

備註事項:

  1. 意者請備附件履歷表(簽章)及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含畢業證書、長期照顧相關工作經驗在/離職證明、專業證照/書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專業證照等影本),於113/4/22(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高齡及長期照顧科-宋小姐收(請註記應徵我國長照十年計畫2.0-一般區照顧管理督導職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
  2.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公告於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頁,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且不退件。
  3. 本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遴補,並依進用照顧管理人員之相關規定辦理,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 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候補2員,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 薪點依據各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人員進用薪級標準表辦理第一年依360俸點48,600元支薪,得依考績及年資逐年調整,最高至61,560元)

徵才公告張貼日期:

113/4/13

履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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