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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辦理112年度新北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醫事人員繼續教育訓練

公告事項:

一、醫療機構申請資格:本市符合糖尿病共同照護網資格之教學醫院。

二、辦理場次:共5場,以郵戳為憑額滿為止(每家限辦1場)。

三、實施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

四、訓練對象:本市執業之醫師、藥師(藥劑生)、護理師(士)及營養師。

五、簽約醫院須於112年2月28日前函送行政契約(附件1)一式3份至本局,服務項目內容臚列如下:

(一)辦理1場教育訓練課程,課程參與人數須達150人以上。

(二)課程時數須達8小時(含心血管疾病暨腦中風防治議題),逕向中華民國糖尿病衛教學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及臺灣內科醫學會申請教育積分認證。

(三)協助安排講師及受訓場地,提供現場(電子系統)簽到退及學分證明。

六、經費及核銷:

(一)每場次辦理經費共新臺幣5萬元整,可用於講師鐘點費、學分認證費、工作人員誤餐費、印刷費、文具紙張、場地布置及清潔費用、雜支等辦理本課程所需相關費用。

(二)請於課程結束後1個月內提供結案報告(附件2)及原始憑證,並開立請款收據予本局辦理核銷。

七、旨揭課程將以本局網站受理線上報名作業,相關資訊請逕洽本局健康管理科曾小姐,電話:(02)2257-7155分機1650。

檔案名稱 下載數 檔案大小
附件1-112年新北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繼續教育訓練」行政契約書V3.pdf 181 154KB
附件2-112年新北市「糖尿病共同照護網繼續教育訓練」結案報告V2.odt 201 1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