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徵求「新北市長者健康檢查加值服務」特約醫療院所
公告事項:
一、實施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
二、服務對象:設籍新北市且年滿65歲以上長者(原住民為55歲),並以有慢性病或衰弱情形長者為優先,排除長期臥床者。
三、檢查項目:
(一)成人預防保健「健康加值」方案。
(二)加值服務項目:長者功能評估(ICOPE),並依個案異常項目提供AD8認知評估、SPPB行動功能評估、MNA-SF營養不良風險評估、GDS-15憂鬱評估、用藥及社會照護與支持評估、握力檢測、運動處方及α-胎兒蛋白檢查(肝癌篩檢)。
(三)運動處方開立對象為SPPB複評或握力檢測異常者。
(四)個案接受長者功能評估(含握力)、異常個案複評(含用藥及社會照護與支持評估),並完成異常個案轉介追蹤且上傳系統,始支付費用。
四、醫療機構申請資格:
(一)具全民健康保險特約成人預防保健醫療院所。
(二)執行長者功能評估醫事人員應具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長者功能評估人員資格證明。
(三)開立運動處方醫師應具EIM專業培訓課程認證資格。
五、符合申請資格之機構,請簽署契約書一式3份(雙面列印且含騎縫章),並檢附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長者功能評估人員資格證明及醫師EIM培訓課程證書,免備文寄送至本局。
六、相關疑問可洽(02)22577155分機1670廖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