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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心理衛生科-社會安全網-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職能治療師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聘用職能治療師 徵才公告

徵才單位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布日期

114423

截止日期

11459

徵才職缺

職能治療師3

徵才條件

1.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或領有且具備臨床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 2年以上(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工作經驗曾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工作經驗)

2.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工作經驗)者尤佳。

3.資格條件相同者,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取。

4.其他:

(1)熟諳電腦操作、積極、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

(2)可配合業務及例假日加班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辦理特定人口群或場域之心理衛生促進活動。

2.提供職能治療評估及活動、生活型態再設計、社區適應、職前訓練、工作適應訓練及就業轉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薪資及福利

1.薪資:本職缺係計畫性質,薪資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人力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月支薪為48,263元(俸點344點)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無工作經驗者,月支薪為46,018元(俸點328點),任用滿一年,再依是類人員支薪標準。

2.風險工作費:每月700元。

3.年終獎金:視當年度服務月數按比例支付1.5個月年終獎金,每年度視年資及考績予以調薪。

4.享勞健保,勞退金由本局負擔6%

5.國民旅遊卡。

6.生日禮金。

7.專業成長:定期教育訓練。

工作地點

本局指定地點。

報名手續

意者請備齊「資格審查」欄之資料,於11459前以親送或掛號寄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心理衛生科黃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2831),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聘用職能治療師】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資格審查

1.甄選報名表(自傳至少1頁,報名者務必簽章,未簽章視同資格不符)。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學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5.其他審查資料(無者免附)。

說明: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初審審查(勿以其他格式、樣式呈現及裝訂),一式4份,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概由當事人負責。

甄選方式

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並於本局網站-本局徵才(http//www.health.ntpc.gov.tw/)公告錄取名單,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備註

1.經本局書面初審合格者,於本局網站-本局徵才公告甄試,另得以電話通知甄試,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電話通知。

2.本項甄選之職缺,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甄選結果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3.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人員(以正取人數2倍為限),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聘任時間:自報到日起至1141231日止,聘用期間屆滿後,本局得視個人考核優先於下年度續聘。

聯絡人

黃小姐,聯絡電話:(02225771552831

檔案名稱 下載數 檔案大小
  • 資料更新:114-04-23 16:45
  • 資料維護:心理衛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