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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把關不停歇 新北專案稽查餐飲店家豬肉原產地標示 違者公佈名單並依法開罰

【新北市訊】
    衛生局112年10月啟動專案加強查核餐飲店家使用豬肉標示,國慶連假期間稽查仍不停歇,10月8日至11日共計查核31家,查獲1家火鍋店豬肉原產地應為加拿大及丹麥,卻標示為臺灣,涉產地標示不實,後續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之罰鍰。

    衛生局表示,針對本次違規餐飲店家相關資訊及違規樣態如附件,衛生局將持續於各場域查核,並於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頁(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node=204818)公告相關訊息。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主動揭露正確資訊讓消費者安心自由選購,若未依規定標示,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依違反同法第28條第1項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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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新北查獲豬肉標示違規名單 1012.pdf 71 5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