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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衛生局追查問題辣椒粉下游進度說明

【新北市訊】
   有關高雄市衛生局公布佳廣公司販售下游新增本市2家業者,新北市衛生局接獲通知立即前往稽查,經查佳廣公司分別販售「韓式辣椒細粉(有效日期:2025.5.12、2025.8.5)」及「韓式辣椒粗粉(有效日期:2025.4.21)」予本市高麗國公司960公斤及韓蜜公司720公斤,2家業者均已將案內原料製成韓式泡菜產品,現場均無原料及商品存貨,其中高麗國公司使用問題原料所製成之產品已超過商品效期,現已無流通於市面,另韓蜜公司使用問題原料製成8批不同效期批號之韓式泡菜仍於市面流通,衛生局已要求業者盡速回收並於公司官網公告消費者退貨訊息。

   另臺北市衛生局通知統隆公司將含有蘇丹色素之「青辣椒粉(有效日期:2026.10.04)」原料製成「優-白胡椒粉(有效日期:2025.11.23、2025.11.25、2025.11.29、2025.12.12、2025.12.13、2025.12.14)」共450公斤售予本轄亞樂公司及加糧垣鑊公司,新北市衛生局追查2家業者已將產品全數售出給食品商行及散客,在接獲統隆公司通知後已陸續回收中,衛生局將持續追蹤業者回收進度。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即時主動通報疑慮產品資訊並預防性下架相關疑慮產品,並以保護消費者為優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倘經衛生機關查獲食品業者違反上述規定,未主動通報並辦理執行相關措施,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