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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新北市三芝區衛生所甄選醫師兼主任1名

徵才職缺:新北市三芝區衛生所,醫師兼主任,1

資格條件: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公私立大學以上醫學院相關系所畢業;並經公務人員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含檢覈考試)及格,取得醫師證書。
  2. 曾於經教學評鑑合格醫院受2年以上之醫師訓練並取得證明文件;以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尤佳。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事,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
  4.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相似職務,請於到職前完成解任登記)。
  5. 積極主動且具良好領導管理與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門診醫療、緊急救護、衛生保健等業務。

工作地點:新北市三芝區衛生所(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一段12號)

報名手續:

  1. 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點選【我要應徵】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請將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以附件上傳。
  2. 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檢附(1)履歷表(2)醫學系所畢業證書(3)醫師證書(4)專科醫師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相關服務證明。
    除履歷表為正本並應經本人簽章外,其餘證書皆以A4影本繳交(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於11351日前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5人事室呂小姐收聯絡電話:02-225771553312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清楚應徵「新北市三芝區衛生所醫師兼主任職務」。

履歷表簡要自述最後一列請以下列格式填列近3筆工作經歷:

[範例]

經歷:

1090720-迄今

XX醫院醫師

1080716-1090719

XXX診所醫師

甄選方式:面試(100%)。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並於本局網站-本局徵才公告(http://www.health.ntpc.gov.tw/),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

1.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符合徵才需求時,本局得予從缺。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