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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評選及表揚活動

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3月25日國健社字第1130260490號函辦理。

旨揭活動,重點摘述如下:

(一)績優健康職場: 1.獎項類別:健康職場永續卓越獎、健康周全獎、健康管理獎、健康無菸獎、營養健康獎、活力躍動獎、健康關懷獎、性別健康友善獎、健康銀齡獎及健康傳播獎等。 2.參選資格:依照事業單位應依據不同規模,參加不同組別之評選,分組如下:中小型職場組(員工人數299人以下)、大型職場組(員工人數300人以上)。

(二)健康職場永續卓越獎:至少曾獲選1次該署「績優健康職場」獎項;參選之事業單位於選拔當年度及前1年度,未發生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或第2款所列之職業災害、未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0-22條)與健康相關之條文,且前1年度勞工離職率低於10%。

(三)健康傳播獎:僅提供連鎖企業、領頭企業、團體組織等單位參選。

(四)健康職場優良推動人員: 1.參選人員任職之事業單位,至少獲選1次「績優健康職場」獎項。 2.參選人員於任職之事業單位辦理健康促進業務至少達3年以上。 3.原則上為3名獲獎者,若有未達獲獎標準之情形可從缺。

(五)申請期限與報名方式:自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職場可逕至「健康職場資訊網」(網址:https://health.hpa.gov.tw)之「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參選專區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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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 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評選及表揚活動.pdf 48 78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