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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新北市114年至116年長照特約公告

依據: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暨「長期照顧特約管理辦法」

公告事項:

一、新北市長照特約單位(不含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申請送件辦理時間:

(一)新特約單位之申請:自公告日起至116年9月30日止。

(二)113年已特約單位之申請:考量契約之延續及為免影響個案服務權益,公告日起即可送件並於113年11月30日(含)前完成旨揭契約書資料送件,服務區域以最近一次特約服務區域為主。

詳細請參考附件

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特約規範一覽表

註:請服務單位依檢核表檢附契約及其他相關資料併同送件

檔案名稱 下載數 檔案大小
1131106-新北府衛高字第1132172746號公告-本市114年至116年長期照顧十年計畫.pdf 2419 776KB
新北市政府特約長期照顧服務申請表(已特約單位適用).odt 581 26KB
新北市政府特約長期照顧服務檢核表(已特約單位適用).odt 2090 18KB
新北市政府特約長期照顧服務申請表.odt 924 27KB
新北市政府特約長期照顧服務檢核表1131101.odt 1847 31KB
新北市政府長期照顧服務契約書.pdf 2963 485KB
新北市政府特約長期照顧服務契約變更申請表.odt 1144 30KB
新北市政府特約長期照顧服務契約變更檢核表.odt 899 30KB
新北市政府特約長照服務特約契約變更書.pdf 1078 358KB
個案轉案清冊.ods 537 6KB
長照單位特約切結書.odt 2168 10KB
變更負責人權責聲明書.odt 636 8KB
衛生福利部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台系統申請表.odt 1370 15KB
  • 資料更新:113-12-20 11:34
  • 資料維護:高齡及長期照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