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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度優生保健措施減免及服務計畫結算期限將屆,請依限申報核銷

一、依據114年優生保健措施減免及服務計畫辦理。

二、設籍本市個案,請依期限辦理申報:

1.114年12月20日(含20日)已有檢查結果者,於本年12月29日前將申報相關資料寄達本局。

2.114年12月20日(含20日)尚未有結果之個案,請併同115年1月份申請。請確認所送文件內容正確、簽章及印花稅齊全,以免退件影響貴院所權益。

  • 資料更新:114-11-17 09:27
  • 資料維護:健康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