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精神護理社區支持關懷服務方案」計畫書
標題:公告114年度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精神護理社區支持關懷服務方案」計畫書。
依據:衛生福利部114年度「整合型心理健康工作計畫」辦理。
一、計畫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止。
二、補助項目:提供個案及家屬居家護理指導與諮詢,訂定面訪及電訪費用。
三、申請資格:由服務單位提出年度計畫及應備文件向本局申請。
四、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1份,應加蓋機構及負責人章。
(二)計畫書1份。
(三)單位證明文件擇一:
- 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長照機構:開業執照。
- 醫療法人、財團法人、非營利社團法人或其他非營利人民團體、勞動合作社:捐助章程或章程、立案證書、負責人當選證書影本。
- 長照服務特約核定文件。
- 其他相關資料。
五、114年度本府衛生局辦理精神護理社區支持關懷服務方案、「精神護理社區支持關懷服務方案」行政契約書、「精神護理社區支持關懷服務方案」服務區域調查表。
檔案名稱 | 下載數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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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護理社區支持關懷服務方案」-服務區域調查表.docx | 76 | 15KB |
114年度精神護理社區支持關懷服務方案.pdf | 109 | 380KB |
114年度精神護理社區支持關懷服務方案-行政契約.pdf | 48 | 149KB |
114年精神護理社區支持關懷服務方案-公告.pdf | 58 | 391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