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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8月22日衛部顧字第1111961835號公告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
公告事項:
一、計畫徵求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止。
二、辦訓期程規劃:114年3月15日至114年12月12日止。
三、申請資格: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依法設立具公益性質之醫療、護理、長照、社會工作、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法人。
(二)設有醫學、護理學、社會工作、老人照顧、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之大專院校。
(三)設有長期照顧相關科之高中職校。
(四)經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及評鑑等第甲等(含)以上之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五)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相關規定設立且經評鑑合格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六)依工會法設立且與照顧服務相關之工會。
四、申請應備文件:計畫申請文件請提供1式5份,並裝訂成冊。
五、辦訓班次限制:本年度預計核定135個班次,請申辦單位規劃辦訓班次以1個月1班為原則,本年度至多規劃4班次。
六、收件期限:114年2月14日下午5時止,以正式公文送達至本府衛生局高齡及長期照顧科,逾期不予受理。
七、審查方式:依據「114年度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自辦計畫審查表」,針對組織和財務健全性、師資及課程規劃、經費合理性、行政品質管理、執行能力與預期效益等項目,由本府衛生局審查會議進行書面資料審查,經通過者,本府將函文通知辦訓單位開訓核備字號後始可受理招生。
八、為避免辦訓時間過於集中,本府得視審查情形調整辦訓單位訓練辦理時段及班次。
九、相關資訊可至本府衛生局網站(https://www.health.ntpc.gov.tw/)下載資料文件,或逕洽本府衛生局高齡及長期照顧科承辦人盧先生,聯絡方式02-22577155分機3639。

檔案名稱 下載數 檔案大小
新北府衛高字第1140164305號公告-114年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pdf 727 559KB
114年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訓練自辦計畫.odt 730 332KB
114年照顧服務員參訓清冊-檔名:第○期-辦訓單位全銜.ods 203 8KB
114年照顧服務員結業清冊-檔名:第○期-辦訓單位全銜.ods 106 8KB
114年執行成果報告書格式.odt 118 33KB
114年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訓練自辦計畫結訓就業追蹤表.ods 136 6KB
114年照服員實作實習參考資料.pdf 185 20957KB
114年變更計畫申請表.odt 122 16KB
114年計畫書文件.odt 267 66KB
  • 資料更新:114-02-04 16:12
  • 資料維護:高齡及長期照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