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公告】衛生企劃科暫僱人員職缺-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公告
【初審公告】衛生企劃科暫僱人員職缺-初審合格人員名單公告
- 本職缺公告上網期間:114年3月6日至114年3月12日止
- 甄試日期:114年3月26日(星期三)
- 甄試時間:
報到:08:10-08:30 (遲到視同放棄)
筆試:08:30-09:20
面試:09:30-10:30
- 甄試地點:新北市政府衛生局7樓圖書室(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7樓)
- 甄選名額:1名。
- 初審合格名單:許O斌、李O宸、古O志及郭O麗
- 合格人數:4人。
-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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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攜帶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附照片)正本應試 繳驗後即歸還),未能提供者不得參加考試。
- 具有傳輸、通訊、錄影、照相、計算功能或發出聲響之用品:如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型手環等)、計算機、電子辭典、多媒體播放器材(如:MP3、MP4等)、時鐘、鬧鐘、電子鐘、呼叫器、收音機等,皆不可攜入試場。考試期間手機或其他電子產品請務必關閉,不得隨身攜帶,如有響鈴以0分計,並應立即離場。
- 試場內不設時鐘,可自行攜帶無鬧鈴式之非智慧型鐘錶。
- 筆試題型為簡答題,請務必準備黑色或藍色原子筆及修正帶(液)作答,當日考場不提供文具借用,不得使用鉛筆、擦擦筆或類似功能之文具作答,違反者以0分計。
- 禁止陪考。但應考人因特殊情形(如重大傷病等事由),必須有陪考人員輔助情形,則以1人陪考為限,請於114年3月24日前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告知本局,應經本局同意始得陪考。
- 冷氣溫度原則上設定於 26~28℃,請應考人視個人需求自行攜帶保暖衣物、帽子,並遵照監場人員指示接受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