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4月8日【徵才公告】心理衛生科-個案管理督導
張貼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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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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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 |
個案管理督導 |
預定錄取人數: |
2名 |
機關(單位): |
心理衛生科 |
應徵開始日期: |
114/04/08 |
應徵結束日期: |
114/04/30 |
徴才條件: |
1.具有下列資格其中之一: (1)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a.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學士學歷。 b.符合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2)具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a.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b.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 (3)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督導者。 2.資格條件相同者,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取。 3.其他: (1)熟諳電腦操作、積極、抗壓性強、學習能力佳及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者。 (2)可配合本局於本市轄內進行家訪者,備駕照者佳。 (3)可配合業務及例假日加班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含入監銜接輔導、追蹤輔導(含家訪、電訪及面訪)、毒品防制衛教宣導、毒防中心諮詢專線等。 2.毒品危害防制業務計畫規劃與執行。 3.個管員服務品質及工作績效督導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
本局指定地點。 |
聯絡方式: |
邱先生 電話:22577155分機2780 |
報名手續: |
意者請備齊「資格審查」欄之資料,於114年4月30日前以親送或掛號寄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心理衛生科邱先生收(以收件日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2780),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個案管理督導】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
資格審查: |
1.甄選報名表(附件下載,報名者務必簽章,未簽章視同資格不符)。 2.工作服務承諾意向書(附件下載,報名者務必簽章,未簽章視同資格不符)。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學經歷證件影本(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並由駐外單位驗證證明;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5.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6.服務證明書(未檢附視同資格不符)。 7.其他審查資料(無者免附)。 說明: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初審審查(勿以其他格式、樣式呈現及裝訂),一式4份,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以棄權論,概由當事人負責。 |
甄選方式說明: |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於網站公告並電話通知面試時間,不合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備註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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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
114/04/08 |
檔案名稱 | 下載數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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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甄選報名表.docx | 4 | 21KB |
附件-個管-工作服務承諾意向書(1131112更新).pdf | 8 | 96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