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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告】新北市衛生局高齡及長期照顧科衛生行政職系辦事員職缺1名

徵才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發布日期:114718

截止日期:11481

徵才職缺:辦事員1名,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衛生行政職系

徵才條件:

  1. 高中職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普考之特種考試及格,具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3. 具相關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並熟諳電腦操作。
  4. 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並能配合加班者,優先考量。

報名手續: 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點選【我要應徵】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甄選方式:面試(100%)。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並於本局網站-本局徵才公告(http://www.health.ntpc.gov.tw/),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註:

  1. 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筆試及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2.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 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得依甄選名次擇優增列候補2員,列冊候用,期間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工作項目:辦理高齡及長期照顧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

聯絡人:劉小姐,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3322

 

  • 資料更新:114-07-18 17:29
  • 資料維護: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