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10月23日【徵才公告】心理衛生科-心理衛生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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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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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114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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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114年1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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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職缺 |
心理衛生社工5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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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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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
衛生局,後續視心衛中心成立後駐點辦公;轄區分工如下,將依人力進用情形分派工作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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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及福利 |
本職缺係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職缺,薪資比照計畫核定,並依學歷或社工師證照調整。
(一) 享勞健保,勞退金由本局負擔6%。 (二) 國民旅遊卡。 (三) 生日禮金。 (四) 專業成長訓練:定期教育訓練、督導。 (五) 社工師公會入會費、常年會費與職業登記匯票等費用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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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條件 |
一、具有下列資格其中之一
二、資格條件相同者,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錄取。 三、其他: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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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手續 |
請備齊以下資料(一式4份),於114年11月10日前以親送或掛號寄達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心理衛生科邱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以放棄論,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2780),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科-心理衛生社工】職務及聯繫電話。 一、甄選報名表(附件下載,甄選者務必簽章,未簽章視同資格不符)。 二、社工師證書/符合社工師考試資格之45學分成績單、畢業證書。 三、社會工作直接服務在/離職證明(須註明服務期間)。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身心障礙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 俾利初審審查,一式4份,資料若提供不實或遺漏,以棄權論,概由甄選者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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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與通知方式 |
甄選方式:面試 時間與地點: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並於本局網站-本局徵才(http://www.health.ntpc.gov.tw/)公告錄取名單,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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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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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窗口 |
心理衛生科:邱先生,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2780。 |
| 檔案名稱 | 下載數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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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甄選報名表.docx | 2 | 21KB |
| 服務轄區及辦公地點11402(徵才).doc | 2 | 39K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