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年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
主旨:公告115年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
依據:衛生福利部111年8月22日衛部顧字第1111961835號公告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
公告事項:
一、計畫徵求期間:自公告日起10日內。
二、辦訓期程規劃:115年2月1日至115年12月12日止。
三、申請資格: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 依法設立具公益性質之醫療、護理、長照、社會工作、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法人。
(二) 設有醫學、護理學、社會工作、老人照顧、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之大專院校。
(三) 設有長期照顧相關科之高中職校。
(四) 經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及評鑑等第甲等(含)以上之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五)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相關規定設立且經評鑑合格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六) 依工會法設立且與照顧服務相關之工會。
四、申請應備文件:計畫申請文件請提供1式5份,並裝訂成冊。
五、辦訓班次限制:本年度預計核定78個班次,請申辦單位規劃辦訓班次以1個月1班為原則,本年度至多規劃4班次。
六、收件期限:自公告日起10日內,以正式公文送達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1號,逾期不予受理。
七、審查方式:依據「115年度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自辦計畫審查表」,針對組織和財務健全性、師資及課程規劃、經費合理性、行政品質管理、執行能力與預期效益等項目,由本府長照主管機關審查會議進行書面資料審查,經通過者,本府將函文通知辦訓單位開訓核備字號後始可受理招生。
八、為避免辦訓時間過於集中,本府得視審查情形調整辦訓單位訓練辦理時段及班次。
九、相關資訊可至本府衛生局網站(https://www.health.ntpc.gov.tw/)下載資料文件,或逕洽本府長照主管機關承辦人蔡小姐,聯絡方式02-22577155分機3675。
| 檔案名稱 | 下載數 | 檔案大小 |
|---|---|---|
| 115年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訓練自辦計畫結訓就業追蹤表.ods | 80 | 13KB |
| 115年照顧服務員參訓清冊-檔名:第○期-辦訓單位全銜.ods | 73 | 15KB |
| 115年照顧服務員結業清冊-檔名:第○期-辦訓單位全銜.ods | 52 | 15KB |
| 115年變更計畫申請表.odt | 54 | 16KB |
|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推動工作115年度執行工作成果.odt | 56 | 11KB |
| 新北府衛高字第1142616267號公告-115年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pdf | 122 | 570KB |
| 115年計畫書文件.odt | 118 | 106KB |
| 115年執行成果報告書格式.odt | 62 | 33KB |
| 115年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訓練自辦計畫.pdf | 209 | 947KB |
| 115年照服員實作實習參考資料.pdf | 77 | 16567K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