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115年「新北市診所成人健康檢查服務推廣案」合作診所
成人健檢,B、C型肝炎篩檢服務主旨:公開徵求「新北市診所成人健康檢查服務推廣案」合作診所。
公告事項:
一、實施期程: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0月31日止。
二、申請資格:新北市轄內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特約診所。
三、服務對象:設籍新北市40-54歲市民。
四、實施內容:宣導及邀約40-54歲市民完成成人預防保健檢查,每案提供推廣費200元。
五、辦理方式:健保特約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診所與本局簽訂行政契約後始得辦理。
六、核銷方式:合約診所於每月20日前檢附領據、完成推廣篩檢名冊及帳戶影本予本局辦理核銷。
備註:
1、契約書用印一式3份,請寄至新北市衛生局(板橋區英士路192號-1號4樓健康管理科),註明:新北市診所成人健康檢查服務推廣案
2、如有疑問請洽衛生局承辦人:22577155 分機 1669 張小姐,電子郵件:AR1884@ntpc.gov.tw
| 檔案名稱 | 下載數 | 檔案大小 |
|---|---|---|
| 公告.pdf | 54 | 1031KB |
| 11501-10_【診所】成人預防保健_行政契約書.pdf | 123 | 241KB |
| 新北市診所成健服務推廣案_11501-10(成人健檢)名冊格式.xlsx | 82 | 14K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