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照護專車預約服務計畫公告
公告事項:
(一) 辦理單位:
1. 本轄市立聯合醫院及衛生所
2. 本市加入糖尿病共照網之診所及地區醫院
(二) 服務對象:辦理單位之門診主次診斷為糖尿病且使用糖尿病用藥之病
(三) 預約方式:辦理單位至車輛預約系統完成預約
(四) 本局提供儀器及車輛,辦理單位需自行準備採血針、試劑、酒精棉片、針具回收桶及感染性垃圾袋等檢驗相關耗材,並處理醫療廢棄物
(五) 車內儀器:
專車1:車內儀器包含多功能檢測儀、間接眼底鏡、氣動式眼壓機、彩色超音波檢測儀
專車2:車內儀器包含血脂蛋白檢測儀、糖化血色素儀、間接眼底鏡、氣動式眼壓機、足部超音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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