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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公告「供售公立國中小之餐食業者(含自立午餐及校園團膳供應商)」,應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之追溯追蹤系統等事項,並應於本市食材登錄平台公開食材來源。

主旨:預告公告「供售公立國中小之餐食業者(含自立午餐及校園團膳供應商)」,應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之追溯追蹤系統等事項,並應於本市食材登錄平台公開食材來源。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暨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

公告事項:

一、為維護民眾權益,本局依據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公告「供售公立國中小之餐食業者(含自立午餐及校園團膳供應商)」,應建立食品來源與流向之追溯追蹤系統等事項,並應於本市食材登錄平台公開食材來源。

二、前項餐食業者應建立紀錄之事項,包含供膳當日午餐供應每道菜所用之食材、調味料來源憑證(公司名稱、地址、聯絡人及聯絡電話)及供餐商資訊(團膳業者公司介紹)等相關紀錄。

三、未依前揭事項規定辦理者,將依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7條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四、旨揭登錄平台詳見本局網站(https://www.health.ntpc.gov.tw)公告網頁。

五、對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預告刊登本府電子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二)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3樓。

(三)傳真:(02)2253-6548

(四)電子郵件:ap3872@ntpc.gov.tw

(五)聯絡人員:黃曉雅

1.預告公告:新北衛食字第1080226065號 點我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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