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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公告本轄「公私立國中小學自設廚房及合作社」及「大專院校內餐飲業者」,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提供消費者知悉。

主旨:預告公告本轄「公私立國中小學自設廚房及合作社」及「大專院校內餐飲業者」,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提供消費者知悉。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暨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

公告事項:

一、為落實食品業者自主管理,提升供餐安全,本局依據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規定,預告本轄「公私立國中小學自設廚房及合作社」及「大專院校內餐飲業者」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公開其負責人、管理衛生人員、食品業者登錄字號及店名,提供消費者知悉。

二、依本條例所為之資訊揭露標示,其「管理衛生人員姓名」字體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15毫米;「負責人姓名」字體長度及寬度不得小於10毫米。

三、未依前揭事項規定辦理者,將依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第17條命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正為止。

四、旨揭登錄平台詳見本局網站(https://www.health.ntpc.gov.tw)公告網頁。

五、對預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預告刊登本府電子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二)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3樓。

(三)傳真:(02)2253-6548

(四)電子郵件:ap3872@ntpc.gov.tw

(五)聯絡人員:黃曉雅

 1.預告公告:新北衛食字第10802260651號點我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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