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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完成不合格蛋品來源查辦移請源頭調查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今日公布8件雞蛋檢出動物用藥殘留,其中1件來源為新北市,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於6月14日即完成不合格蛋品來源查辦,並移請源頭衛生局調查接續源頭蛋品來源。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2年5月10日至「健昌雜糧行」抽驗「白蛋」產品,檢出動物用藥三甲氧芐氨嘧啶0.01ppm(標準:不得檢出),供應商為本市「順弘蛋商行(新北市中和區秀朗路3段128巷17弄26號)」,衛生局6月14日前往稽查,該批蛋品只銷售予「健昌雜糧行」,現場已無同批產品,蛋品來源由彰化縣「加生農產品有限公司(彰化縣芳苑鄉新寶村芳漢路新寶段288巷7號」,已移請彰化縣衛生局調查接續源頭蛋品來源。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一步表示,白蛋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之規定,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之罰鍰。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林冠蓁科長 電話:2257-7155分機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