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超商「真飽涼麵」產品下架停止生產販售

標題:新北市衛生局要求超商「真飽涼麵」產品下架並停止生產販售
【新北市訊】有關民眾食用便利超商販售之真飽涼麵(香辣麻醬)後,出現腹瀉、嘔吐等疑似食品中毒症狀,經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約談業者,業者表示可能係8/6製程中冷水機跳電所致,並經稽查結果發現部分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已要求製造商停止生產販售「真飽涼麵」,須經改善完成並經該局複查核可後,始得再生產。該局已取回7件檢體檢驗,最快下週三可以知道結果,若檢驗不合格,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衛生局7日晚間接獲馬偕醫院淡水院區通報有5位民眾於淡水偕成門市及台北華碩門市購買真飽涼麵(香辣麻醬),食用後陸續出現腹瀉、腹痛、噁心及眩暈等症狀。衛生局接獲通報後,除第一時間通報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同步稽查外,立即前往淡水偕成門市進行環境衛生檢查,稽查結果發現該門市冷藏庫層架清潔度不足、冷藏庫販售溫度為13℃超出產品保存溫度7℃、無法提供從業人員體檢報告及病媒防制措施等多項缺失,衛生局立即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期屆後再進行複查。
衛生局再前往真飽涼麵製造工廠「陸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廠(新北市瑞芳區頂坪路瑞芳工業區129號)」進行稽查,稽查結果發現工廠之包裝區上方有冷凝水、食品容器未離地管理、原料暫存區未明確管制等缺失,立即要求業者停止生產販售「真飽涼麵」;針對冷水機跳電部分,業者亦應提出預防再發生及改善措施,並須經衛生局複查核可,始可重新製造與上架販售。
衛生局進一步表示,同步抽驗淡水偕成門市涼麵產品2件(真飽涼麵-原味及日式涼麵)及製造工廠陸仕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廠之4件原料(芝麻醬、醬油包、黃色涼麵、小黃瓜絲)及1件留樣檢體(真飽涼麵-香辣麻醬)進行檢驗,檢驗結果若不符規定者,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檢驗結果最快下週三可以得知。
衛生局呼籲,目前天氣仍屬炎熱,業者務必注意食材之驗收與衛生,製作過程中也要注意環境及人員之衛生,如有預先製作之食材也要注意暫存之溫度,以確保產品之衛生安全。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林冠蓁科長 電話:2257-7155分機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