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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抽驗米製品 30件中1件不合格

標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7月米製品 30件中1件不合格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7月份市售米製品檢驗結果,30件中有一件「米苔目」被檢出苯甲酸1.22g/kg(標準:不得檢出),與規定不符,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回收,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爰依同法第47條處以3~300萬罰鍰。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此次抽驗項目為防腐劑(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及二氧化硫。其中,去水醋酸毒性較強,依法不得在食品中檢出;菜頭粿及年糕等米製品己二烯酸、苯甲酸每公斤若檢出超過1公克就違法。
衛生局表示,添加防腐劑除可防腐,也可讓產品更Q彈蓬鬆,但民眾若長期過量食用,恐損害肝、腎、食欲變差,去水醋酸攝取過量則易造成體重減輕、發育遲緩等現象。
呼籲食品製造業者勿濫用食品添加物並應小心使用,同時也要重視製作的過程、環境衛生以及工作人員的衛生習慣;民眾在挑選食品時亦應重視店面環境衛生以確保產品衛生及安全,天熱時濕麵製品及糕餅類食品,在室溫下放置1、2天就可能變味,若放了數天還未走味,恐有添加防腐劑疑慮。


資料詳洽: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林冠蓁科長 電話:2257-7155分機 1300


※檢驗項目及標準:
(一)板條、米粉、粿仔條、米苔目、河粉等:
己二烯酸、苯甲酸、去水醋酸標準:均不得檢出
二氧化硫標準:0.03g/kg以下
(二)菜頭粿、年糕:
己二烯酸標準:1.0g/kg以下
苯甲酸標準:1.0g/kg以下
去水醋酸標準:不得檢出
二氧化硫標準:0.03g/kg以下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02年7月份抽驗米製品不合格名冊

序號 食品名稱 廠商名稱 判定結果 縣市別
抽驗地點 抽驗地提供之 供應/製造商
1 米苔目 日新榛立食品行 發全台企業社 苯甲酸:1.22g/kg
(標準:不得檢出)  
新北市
新北市板橋區南興路24號 新北市蘆洲區環堤大道214號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