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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食品廣告改善心血管疾病首度超過瘦身

 

標題:違規食品廣告 改善心血管疾病首度超過減肥瘦身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年1-7月查辦違規食品廣告達441件,其中以網路及電視平臺最大宗,兩者合佔近9成;違規產品則由「改善心血管疾病」首度超越「瘦身減肥」而高居第1位。另「延年益壽」已於101年被公告為不可使用之廣告字句,衛生局提醒業者不要誤觸法網。
衛生局指出,今年1-7月查辦的違規食品廣告案件中,主要以網路購物270件及電視購物107件最多,各佔61%及24%,顯示國人宅經濟消費提升,也推升了違規廣告的比例。其次為電台34件及平面廣告30件,也分別有8%及7%。都以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宣稱不實、誇張及易生誤解之廣告居多,占95%,可裁罰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
分析違規案件的產品,今年以改善心血管疾病廣告103件、佔23%最多,首度超過減肥瘦身廣告的83件(19%),也較之延年益壽55件(12%)及調節免疫49件(11%)都高出很多。顯示廠商利用心血管疾病佔國人10大死因第2名之威脅,誤導民眾其產品具有改善生理功能或醫療效能之案件較去年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原可使用「延年益壽」的廣告字詞,衛生福利部已於去年9月28日修正公布之「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中,將「延年益壽、青春永駐、青春源頭、使小便順暢、減少疲勞感」等詞句刪除,衛生局呼籲業者需多加注意,以免誤觸法網。
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坊間業者所說的保健食品其實就是一般食品,僅能做為營養補充,與通過審查的「健康食品」不同。且經核准通過的健康食品,廣告內容也不得超過許可範圍,比如可以降低膽固醇的健康食品,廣告時依舊不能出現服用後由多少單位降低到多少單位,否則可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4條爰依同法第24條裁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民眾,健康生活型態、均衡飲食,少油少鹽多纖維、戒菸少酒多運動,才是最佳的養生之道,勿輕信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而延誤就醫,影響健康。民眾可至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ntpc.gov.tw「焦點新聞」查詢。
資料詳洽: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林冠蓁科長2257-7155分機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