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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抽驗市售「豬肉」及「豬內臟」全過關

標題:衛生局8月抽驗市售「豬肉」及「豬內臟」共10件全數過關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8月針對轄內攤商及餐飲業者,抽驗市售豬肉及豬內臟共10件,檢驗動物用藥及乙型瘦體素,檢驗結果全數過關。
衛生局說明,「豬肉」檢驗的項目為動物用藥,包括乙型瘦體素(Clenbuterol、Cimaterol、Ractopamine、Salbutamol、Terbutaline、Tulobuterol、Zilpaterol)及抗生素(氯黴素類、甲磺氯黴素、氯甲磺氯黴素、羥四環黴素類、氯四環黴素類、四環黴素類、脫氧羥四環黴素類、4-epimer-Tetracycline、4-epimer-Oxytetracycline、4-epimer-Chlortetracycline);「豬肉內臟」檢驗的項目抗生素(氯黴素類、甲磺氯黴素、氯甲磺氯黴素、羥四環黴素類、氯四環黴素類、四環黴素類、脫氧羥四環黴素類、4-epimer-Tetracycline、4-epimer-Oxytetracycline、4-epimer-Chlortetracycline),結果10件全數合格。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林冠蓁科長表示萊克多巴胺為乙型受體素中其中的之一種,原本開發用於治療人類的氣喘,其添加於動物飼料中可以增加家畜家禽的瘦肉比例、降低脂肪比例及減少飼料用量等優點,因此做為動物肥育期之飼料添加物。根據食品添加物聯合專家委員會(Joint FAO/WHO Expert Committee on Food Additives, JECFA)指出,萊克多巴胺在動物體內的排除速度快,相關物質主要是經由尿液排泄。四環黴素類抗生素為廣效型抗生素,其一般常見的副作用為噁心、嘔吐、厭食、腸胃脹氣、胃灼熱、腹瀉等胃腸障礙與過敏現象及怕光。
衛生局指出,生鮮肉品如檢出動物用藥殘留不符規定者,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產品依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產品應予沒入銷毀外,另依同法第44條可針對違規業者可處6萬至1,500萬罰鍰。
衛生局呼籲民眾購買肉品,最好選擇來源明確,燈光明亮、環境清潔之店家。詳細內容可至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ntpc.gov.tw,「焦點新聞」專區查詢。
資料請詳洽: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 科長林冠蓁0955-967-120;電話:2257-7155分機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