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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抽驗市售涼麵 1件不合格依法開罰

標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市售涼麵 1件不合格依法開罰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9月抽驗餐飲業、便利超商市售涼麵31件,有3件不符衛生標準,經令業者限期改正,複檢抽驗仍有1件不符規定,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爰依同法第48條第1款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指出,大腸桿菌及大腸桿菌群常被用來作為監測食品是否遭受污染,或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如檢出超過標準,則表示食品在製作過程中,可能因人員的衛生、疏忽、食材、器具或包裝過程受到污染,另夏季常溫下不當保存更易助長微生物繁殖。
衛生局也要求業者加強衛生自主管理,如工作人員、製作或販售場所環境、容器設備、原物料品質衛生等外,並已針對相關食品業者辦理衛生講習,輔導業者對於食品製程及操作之衛生觀念,以符合食品衛生相關規定。
高溫多濕的環境中,食品容易腐敗,稍有不慎就會發生食品中毒,加上民眾外食的機會多,為避免食物中毒發生,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業者及民眾預防食品中毒有五要原則:1.要洗手:調理時手部要清潔、傷口要包紮。2.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3.要生熟食分開:生熟食器具應分開,避免交互汙染。4.要澈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應超過70℃。5.要低溫保存:保存低於7℃,室溫下不宜久置。
另外,民眾購買涼麵時,應選購具有信譽的店家及完整的包裝,或儲存於冷藏設備中,購買後應立即食用完畢,如不立即食用,應儘速放入冰箱,以避免微生物滋長。詳細內容可至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ntpc.gov.tw,「焦點新聞」專區查詢。
資料請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林冠蓁科長 電話:2257-7155分機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