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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衛生局查獲第2家食用油品涉標示不實

標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再次查獲第2家食用油品涉標示不實,
依法處辦

【新北市訊】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檢「淡水永吉蔴油行」生產販售之2件產品,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結果比對脂肪酸百分組成不符規定,查產品外包裝宣稱「純」字樣,惟添加大豆油,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涉及標示不實之情事,本府衛生局將依法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一步表示,不合格產品係於102年10月21日派員至淡水區「淡水永吉蔴油行」所抽檢,產品外包裝宣稱「純」字樣之「純黑麻油」及「純小磨香油」,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結果,該2件產品脂肪酸比例與規定不符,復經衛生局前往查核,業者已坦承上述2件均添加大豆油。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科 電話:2257-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