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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安行動」第2天再查獲6項包裝食用油品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繼1日啟動「油安行動」查獲6項包裝食用油品涉標示不實,今日再查獲6項,下架121件。累計查獲標示不實油品達12項,下架312件,油品品項合格率為99.26%(查核2,303項,12項不合格)。此外本局同時針對福懋油脂股份有限公司6項涉標示不實油品銷售通路展開稽查,包括2家美廉社及5家全聯福利中心等7家業者已完成下架,合計508件油品待退貨中,亦未發現販售其他經衛生福利部公布檢測脂肪酸組成不合格油品。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今日再兵分多路稽查各連鎖大賣場、連鎖超市及超商等販售點54家次,查核包裝油品1,418項19,688件;餐飲店及供飲食場所24家次,查核包裝油品26項72件。合計稽查78家次,包裝油品1,444項、計19,760件。累計1日至今共查核合計160家次,包裝油品2,303項、計50,728件,符合規定。


衛生局進一步說明,涉標示不實之6項包裝食用油品,分別為自然鄉頂級香油(惠家香實業有限公司,桃園縣)、香之鄉芝麻香油(惠家香實業有限公司,桃園縣)、十全辣椒油(十全特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竹縣)、主婦精純多酚健康調合油(新建美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縣)、主婦義式多酚健康調合油(新建美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彰化縣)及維義陽光廚房低多元健康調和油(維益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稽查人員現場立即要求販售場所下架回收、停止販售,並移請該產品製造公司所轄衛生局後續處辦。


衛生局再次呼籲,所有油品製造販售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範,如經衛生局查獲且被證實原料違規,將依法加重處罰。油品品名應與本質相符,如標示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依同法第45條,可處4萬元至20萬元罰鍰。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林冠蓁科長 電話:2257-7155分機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