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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食安聯合查緝專案小組啟動杜絕不法食品

新北食安聯合查緝專案小組啟動 杜絕不法食品流通

新北市政府15日啟動「食安聯合查緝專案」宣示強力捍衛食品安全的決心,首波查緝位於三重區「永欣食品有限公司」,共封存16項338.8公斤冷凍食品,後續將移請檢警機關偵辦。食安聯合查緝小組將持續掃蕩相關食品製造相關業者,杜絕不法食品販售。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說明,有鑑於近日食品安全事件頻傳,為保障新北市食品安全,衛生局及警察局整合相關查緝人力共同成立「新北市政府食安聯合查緝小組」,結合衛生局稽查人員的食品專業及警察局刑警大隊的刑事偵辦專業,針對本市源頭工廠及食品業者進行預防性查緝,恫嚇不法業者僥倖心態。
查緝小組今日前往位於三重區的總公司,該公司主要販售「冰冰好料理系列」相關冷凍食品,皆委由代工廠生產,現場却查獲打印機數台及包裝空袋數箱,有違常理。冷凍冰箱內除存放正常效期產品外,同時存放已逾有效日期之薏仁片、玉米豬肉霸王餃、正宗漢方羊肉爐、爆漿小籠湯包、霸王熟鍋貼、煎熟牛肉餡餅、四川麻辣燙及十全藥燉排骨等8項產品共144.2公斤。業者聲稱該冷凍庫為過期報廢區,惟因業者無法說明來源及流向,查緝小組立即封存已逾期及即期冷凍食品共16項338.8公斤。
查緝小組清查16項產品時發現,霸王手工水餃系列產品,均委託單一工廠製造,產品有效日期打印方式卻有不同形式;薏仁片標示之製造日期為2010年11月5日,有效日期為2011年11月4日,保存期限1年,經調閱進貨資料顯示,最後一次進貨日期為99 (即2010) 年9月24日,均顯示與產品標示不符涉及竄改有效日期,針對相關疑點後續將移請檢警機關進一步偵辦。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衛生局聯合警察局刑警大隊共同成立「食安聯合查緝專案小組」,專案查緝轄內食品業者加工、製造及貯存流程,分別就食品業者是否符合食品衛生及涉及不法刑事責任進行清查,以強力掃蕩方式,杜絕不法食品業者心存僥倖心態,以保障大眾食品消費權益。所有食品業者製造及販售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範,如經查證販售逾有效日期原料或產品屬實,則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依同法第44條最高可處1,500萬元罰鍰;如致危害人體健康者,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詳洽:食品藥物管理林冠蓁科長 電話:2257-7155分機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