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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09年5月19日衛部顧字第1091961263號-修正「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部分項目

主旨:衛生福利部修訂「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自109年6月1日生效。

依據:依衛生福利部衛部顧字1091961263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修正項目內容如修正對照表(附件)。
二、BA17「協助執行輔助性醫療」,將該執行項目區分為BA17a、BA17b、BA17c、Ba17d、Ba17e,其餘無修正。
三、自109年6月1日起生效。

相關文件請自下方連結下在參閱:
1090519-衛部顧字第1091961263號-公告修正長照支付基準
1090519-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對照表
1090519-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第五版

相關資料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www.health.ntpc.gov.tw)>機關業務>高齡及長期照顧科>專業人員(服務單位辦理特約、長照人員認證、照顧服務員專區、其他服務方案)>新北長照特約方案公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