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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特約長照服務-照顧服務(B碼)、專業服務(C碼)、交通服務(D碼)、喘息服務(G碼)營養餐飲服務(OT碼)及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服務之109年服務契約展延

109年12月10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訂「長期照顧(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給付及支付基準」及照顧管理平臺系統改版。

為考量新舊特約單位轉銜需進行個案轉派程序及長照服務延續性,延長照顧服務(B碼)、專業服務(C碼)、交通服務(D碼)、喘息服務(G碼)營養餐飲服務(OT碼)及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服務單位服務契約書契約效期至110年3月31日止。

107年至109年特約之服務單位若110年未與本府特約,請於110年3月31日前完成轉派案程序,以確保個案服務權益。 相關資訊可逕洽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高齡及長期照顧科,聯絡方式:(02)22577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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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31-新北市府衛高字第1092577122號-本市特約長照服務之109年服務契約展延.pdf 1680 429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