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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的保存、使用、管理,請現為轄區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點(疾管署直接配賦藥物之醫院及核心藥局)或存放點之院所/藥局與本局完成簽約事宜。

請貴院所/藥局於本年5月31日前,填寫旨揭合約書且用印後,郵寄至本局(承辦:余先生,分機1952)。

本次合約期間為112年5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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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書.pdf 288 533KB
附件3.pdf 585 18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