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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的保存、使用、管理,請現為轄區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點(疾管署直接配賦藥物之醫院及核心藥局)或存放點之院所/藥局與本局完成簽約事宜。

敬致 新北各醫療機構:

請貴院所/藥局盡速完成113年COVID-19抗病毒藥劑簽約,以確保貴單位用藥權益。填寫旨揭合約書且用印後,請郵寄至本局(地址: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1樓,疾病管制科余先生收 ,分機1952)。

本次合約期間為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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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合約書.pdf 276 172KB
附件3.pdf 797 18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