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駐點心理師諮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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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需要更改或取消預約時間,請於3日前聯絡衛生所。
- 若您無故缺席2次,將取消本年度使用服務機會。
- 若您預約時所稱個人資訊與現場核對之身分不符,衛生所及心理師有權不提供您諮商服務。
- 如欲申請心理諮商服務記錄摘要,請填妥附件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聯絡各區衛生所。
檔案名稱 | 下載數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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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免費心理師駐點服務時段一覽表(局網公告版).odt | 31 | 18KB |
114年度新北市申請心理師駐點諮商輔導服務流程圖.pdf | 300 | 99KB |
心理諮商服務紀錄申請單.pdf | 378 | 8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