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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駐點心理師諮商服務

 

 

    • 如果您需要更改或取消預約時間,請於3日前聯絡衛生所。
    • 若您無故缺席2次,將取消本年度使用服務機會。
    • 若您預約時所稱個人資訊與現場核對之身分不符,衛生所及心理師有權不提供您諮商服務。
    • 如欲申請心理諮商服務記錄摘要,請填妥附件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聯絡各區衛生所。
檔案名稱 下載數 檔案大小
心理諮商服務紀錄申請單.pdf 90 89KB
114年度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免費心理師駐點服務時段一覽表(局網公告版).odt 207 30KB
  • 資料更新:114-06-05 15:43
  • 資料維護:心理衛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