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師入園塗氟服務
兒童牙齒塗氟:
(一)補助對象及實施時程:
1.未滿六歲兒童,每半年補助一次。
2.未滿十二歲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設籍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每三個月補助一次。
(二) 補助之項目如下:
1. 牙醫師專業塗氟服務。
2. 一般性口腔檢查。
3.衛教指導:使用適量氟化物、定期口腔檢查、餐後潔牙、健康飲食等。
為維護醫療品質,建議牙醫師至幼兒園/學校塗氟,每診次每位醫師最高人次以30 人為限。
衛生福利部 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網址http://dep.mohw.gov.tw/DOMHAOH/mp-107.html
附件:
衛生福利部衛部心字第1061701762號公告--106年6月26日生效
新北衛健字第1070070144號函.入園塗氟免逐案報備公文
自106年6月26日起,依據衛生福利部衛部心字第1061701762號公告修正,兒童牙齒塗氟保健服務,應於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內執行,如申請辦理兒童牙齒塗氟保健社區巡迴服務,應先報經當地衛生局同意後辦理。
辦理兒童牙齒塗氟保健社區巡迴服務,不得跨縣(市)服務,但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遠等地區,並持有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同意文件者,不在此限。